法律分析:
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应视情况而定:
1、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,应当区分欠条的基本关系是否明确履行期限,以确定诉讼时效,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的,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债务之日起计算,债务人收到债务人写的债务之日起第二天起,诉讼时效应自债权人收到债务人写的债务之日起第二天起重新计算,起诉三年以上的,诉讼时效已经过去;
2、向人民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为三年,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,诉讼时效期间,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,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,但自权利受损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,人民不予保护,有特殊情况的,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。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;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。
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,当事人就质量、价款或者报酬、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可以协议补充;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