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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双方都有两个孩子,没有结婚证,属于夫妻关系吗?

来源:厘吉科技

法律分析:无结婚证生2个孩子不算夫妻关系。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。符合本法规定的,予以登记,发给结婚证。完成结婚登记,即确立婚姻关系。未领取结婚证的双方,属于同居关系,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。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,对于同居期间当事人所生的子女,适用父母子女的规定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。符合本法规定的,予以登记,发给结婚证。完成结婚登记,即确立婚姻关系。未办理结婚登记的,应当补办登记。

孩子18岁了,没有结婚证算不合法夫妻,结婚年龄达到结婚年龄

法律分析:不到结婚年龄结婚算违法。中国法定结婚年龄为男生满二十二周岁,女生满二十周岁。办理结婚登记,领取结婚证,要达到结婚法定年龄,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,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,则无。因此男女双方满足法定结婚年龄要求的,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,经审查后,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,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,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,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。

再婚夫妻男方有两个孩子,女方有一个孩子,还能生一个吗?

一、再婚能生几个孩子1、再婚能生几个孩子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:(1)如果没有的可以生两个;(2)如果一方已生了一个孩子的,只能生一个;(3)如果一方双方都生有一个孩子的不能再生。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,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,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。第十国家提倡适龄婚育、优生优育。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。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条件的,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。具体办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。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,具体办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。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,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。二、再婚需要哪些程序再婚需要的程序如下:1、在办理结婚登记时,应当出具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;2、如果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,应当出具离婚书。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。

共同生活多年,但夫妻关系并没有建立起来

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如下:1、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,确无和好可能的。2、一方与他人通奸,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。3、婚前缺乏了解,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,难以共同生活的。4、一方欺骗对方,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的。5、未同居生活,无和好可能的。6、包办、买卖婚姻、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,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,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。7、一方重婚,对方提出离婚的。8、一方有等恶习,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,人民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(三)有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夫妻关系,怀孕了,我是男人,想分手,要求女人打掉孩子,需要什么赔偿?

法律分析:在怀孕期间离婚,孕妇可以要求赔偿。若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,则男方按照约定的数额对女方做出赔偿。但要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诉至的话,则需要看女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定情形。若是符合民法典规定 的离婚损害赔偿情形,才能得到的支持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;(二)与他人同居;(三)实施家庭暴力;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
再婚夫妻男方有两个孩子,女方有一个孩子,还可以在生一个吗?

法律分析:再婚后夫妻一方有两个孩子的,能不能再生依据另一方有没有孩子而定,如果另一方有孩子的,原则上是不能再生育的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 第十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。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条件的,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。具体办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。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,具体办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。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,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。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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